内 设 机 构
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13个处(室)。
(一)办公室
负责局行政事务协调工作;负责文秘、信息、调研、宣传、档案、机要、保密、信访、督查和会务工作;负责公务接待;负责市直机关南北院办公区邮件和报刊收发工作。
(二)人事教育处
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、劳动工资、教育培训工作。
(三)计划财务处
归口管理市直机关基本建设资金、专项资金、房地产及房屋修缮经费;指导所属单位的财会工作;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核算、监管工作。
(四)房地产管理处
负责市直机关及部分事业单位土地、办公用房、统管住房产权、产籍管理;负责办公用房、统管住房分配、调整及转为经营用房工作;负责市直机关土地使用权和房改工作;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,对市直机关国有资产实施管理;拟定市直机关及部分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、国有资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;编制、实施市直机关建设用地规划和房屋修缮计划。
(五)基建管理处
负责市直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办公用房、统管住房基建计划、项目立项、建设标准、投资安排的编制、审核、报批和集中建设的施工管理工作。
(六)通讯技术处
负责市直机关电话、内线电话管理、通讯和有关管理服务工作。
(七)行业指导处 (挂市直机关精神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、市直机关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)
负责指导协调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、计划生育、综合治理、爱卫会工作;负责机关后勤改革的调研工作;对后勤服务单位进行行业指导。
(八)安全保卫处
负责市直机关南北院办公区、有关住宅区的安全保卫、消防、车辆秩序管理;调配、布置警务,处置、御防安全事故隐患和突发事故;管理市直机关集体户籍。
(九)膳食管理处
负责市直机关集中管理办公区及有关住宅区的膳食管理、服务工作。
(十)综合管理处
负责市直机关办公区及统管住宅区环境秩序和物业管理工作。
(十一)离退休管理处
负责本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、服务工作。
(十二)会议管理服务处
负责市人大和市政府等会议室的管理服务和会议保障工作。
(十三)车辆管理处
负责市直机关大中型客车的集中管理工作。